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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的第三方商业性检验鉴定机构需要为经营中产生的哪些责任风险制定保障措施?

发布日期:2019-03-08 17:22 来源: 


CNAS-CI01:2012 5.1.4规定,检验机构应有充分的措施(例如保险或风险储备金),以承担经营检验业务产生的责任风险。

检验机构的责任风险是指因检验机构的疏忽或错误的检验结果或错误的检验证书/报告,或者其他不可控原因,造成检验业务委托人/申请人的财务损失或人身伤亡,按照法律、合同应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要做到措施充分,就必须有效识别经营业务面临的风险。一般情况下,检验机构需要面临三个方面的风险责任:

(1)由于错误的检验结果导致的业务委托/申请人的经济损失,按照所在经济体的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需要由检验机构承担的财务赔偿责任。

(2)由于检验现场出现意外,对现场检验员造成的人身伤害,按照法律或相关规定,须由检验机构承担的法律责任或财务责任。

(3)由于检验过程发生意外或错误的检验结果,导致的对社会公众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按照法律或相关规定,须由检验机构的法律责任或财务责任。

并非每个检验机构都必须面临上述全部的风险责任。检验机构具体的责任风险水平会因业务性质、经营模式和检验技术难度不同而有所区别。通常而言,商业性检验机构的业务基本上来自社会商业委托,需要承担检验结果导致的风险责任和检验员现场人身安全的风险责任,但不会造成对社会公众造成公共风险责任。

检验机构只有有效、准确和充分地识别自身的风险责任,才能制定合理、有效和充分的防范措施。对责任风险的识别和责任风险防范措施的制定,是检验机构重要的管理责任,所有是作为机构“管理手册”的必须内容。


【举例说明】

以下是一个XX集团的体系文件(质量手册条款3.6责任风险)的规定:

3.6责任风险

XX集团面临的责任风险主要是由检验的差错或检验活动不符合合同或标准的要求而造成客户的投诉和经济索赔,以及由此造成公司声誉的损失。另外,公司还面临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害的风险。

XX集团和它的保险公司已达成协议确定了相关的程序以使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均能得到法律上的保护,特别是使保险所覆盖的每一方面都得到担保。公司的责任保险的范围包括了公众与产品责任险,保障范围覆盖了公司在列明的场所范围内,在从事经营活动或自身业务过程中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发生,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所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上述产品是指《产品的注册》中列明的产品;以及由于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存在缺陷,意外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另外,还包括了职业责任险,保障的是由于公司或员工的疏忽或错误或失职行为导致的第三方因实际的或声称的法律责任遭受的损失而向被保险人进行的索赔。

XX集团管理程序文件《法律和合同要求》对集团和其子公司所承担的责任保险做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