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国质联合检测技术研究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通俗一点讲就是只要想对外检测、收费、出具报告就必须通过计量认证,换句话说就是实验室只有通过了计量认证才有相应的客户来委托检测,才会有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