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和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均对测量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内部校准和期间核查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等评审活动中高度关注和审查的要素之一;CNAS发布的CNAS-CL01-G004:2018《内部校准要求》4.3条款明确规定:“实施内部校准的人员,应经过相关计量知识、校准技能等必要的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或经授权”,即开展内部校准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为了帮助各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正确理解并掌握仪器设备管理和内部校准方法,降低计量校准和计量溯源的成本,同时满足监管部门管理的需要和CNAS对内部校准的人员要求,方便各单位持证上岗和就近学习,我院发布2020年“仪器设备管理及内部校准与期间核查培训计划”,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有关人员参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下载:国检院报名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