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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发布日期:2021-09-08 14:37 来源: 

9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将于2023年9月起实施。新标准涵盖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包括茶叶、酒类等,为企业和市场设置了两年过渡期。新标准明确,食品或化妆品内装物的体积是用净含量乘以必要空间系数来表示,必要空间系数的取值依据产品而定。以酒类商品为例,酒的必要空间系数是13,一瓶500毫升的白酒允许的包装空隙率不超过30%,可以计算出这瓶白酒外包装的最大允许体积为9285.7立方厘米。此外,新标准继续执行现有标准对包装成本的要求,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整体来看,新国标对酒类行业冲击较小,一是因2009版国标已实行多年;二是酒类企业多为国企,在环保节能方面早早承担起了对应责任;三是本次新国标充分结合了行业实际情况,并未对行业主销产品产生冲击。关于本次限制酒类包装的新国标发布,对酒企有三点建议:

    一、组织学习理解新国标原文,重新明确企业产品开发标准。

    建议各生产企业尽快针对产品设计部门、产品生产部门等相关团队召开新国标文件的理解、学习。首先是对比企业现有产品包装情况进行检索梳理,明确超标产品名单;其次是开始调整企业产品设计、生产标准,确保后续产品的全部合规达标。

    二、尽快开展超标产品的退市、重新设计工作。

    建议各生产企业对内部包装超标产品进行研讨决策,其中直接停产退市的产品。对于销量、发展意义较小的产品建议直接有序停产退市,或调整换代升级的产品;对于销量、发展意义突出的产品,建议对外公布换代升级,在1年内完成新包装的设计工作。

    三、重点研讨超标产品的库存消化工作。

    酒类产品因工艺原因,大量商品存贮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终端仓库中,其中就包括部分包装超标的酒类商品:生产及流通企业不再生产、进购新的超标产品;销售体系针对超标产品,在两年内完成产品到消费者的库存消化工作;其中特别是老酒流通企业,部分超标产品两年后禁止流通销售,失去商品属性。对无法消化完全的超标产品,可调整为企业其他产品的促销赠品、企业展示的非卖品、公益活动或品牌活动的赠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