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今年6月起到2026年5月底,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开展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医疗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获得感,是人民健康的重要保障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石。近年来,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和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入实施,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健康意识不断提高,对医疗服务质量有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
前期,我委组织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2023-2025年),从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维度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在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工作中发现医疗质量安全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制度要求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基础医疗质量安全还需要进一步夯实。同时,随着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增加、医疗技术水平发展,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还面临很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为切实保障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在全行业进一步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等三部门决定在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的最后一年,同步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切实加大对目前在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解决力度,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二、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
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目前医疗行业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整治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不健全问题;二是整治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三是整治医疗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四是整治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问题;五是整治科室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六是整治医疗文书书写、管理不规范问题;七是整治医院感染管理不到位问题;八是整治泄露患者隐私问题;九是整治电子病历系统管理不到位问题;十是整治医德医风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
三、如何开展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将工作安排分为启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和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启动阶段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管理部门,下同)要结合实际,做好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的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下同)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梳理,抓好问题整改。集中整治阶段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管。总结评估阶段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总结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推进制度建设,强化常态化监管。
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方案》对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要细化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落实落细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二是有关医疗机构要主动查摆问题,多渠道收集线索,及时调查处置,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监督指导工作力度,及时掌握辖区内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三是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宣贯培训,营造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