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相关单位和企业:
根据国家《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有关要求,推动农业新技术及相关专业新型标准体系的构建,发挥团体标准在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中的作用,我会决定开展2018年度团体标准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市场导向。以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制定团体标准,强化以标准化为主体,推进农业科技研发、新型农机使用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提升行业水平和竞争力。
(二)企业需求。企业作为市场、创新、标准化的主体,要积极参与团体标准的编制。
(三)自愿参与。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要求,各单位自愿参与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四)符合法规。项目应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
二、申报要求
(一)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二)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三)申报文件应清晰、明确,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
三、报送要求
1. 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填写《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表》(见附件),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版盖公章后(一式二份)寄至协会秘书处。协会会员单位的申请意向将被优先考虑。
2. 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审查结果。
3. 标准立项后,申请单位需按《南通市农业新技术推广协会标准制定程序》有关规定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36号
联系人: 孙娟 丁晓辉
电 话:0513-83556825
13809081381(孙娟) 13773651923(丁晓辉)
E-mail: 2597967019@qq.com
QQ:2597967019
附件:《南通市农业新技术推广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
南通市农业新技术推广协会
2018年9月20日
南通市农业新技术推广协会关于2018年度团体标准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