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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在那种情形下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发布日期:2018-11-20 20:54 来源:北京国质联合检测技术研究院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一)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发生变更的;

  (二)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的;

  (三)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的;

  (四)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检验检测方法发生变更的;

  (五)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