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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放后检”让进口铁矿石通关再提速

发布日期:2018-12-11 13:10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口岸通关时长的要求,今年8月2日,海关总署下发通知,将进口铁矿石检验监管模式调整为“先验放后检测”。10月19日,海关总署根据进口铁矿石监管方式改革试行情况,经风险评估,下发第134号公告,将对进口铁矿石、锰矿石、铬矿石,铅矿石及其精矿石,锌矿石及其精矿石等矿产品的监管方式调整为“先放后检”。

本期重点关注“先放后检”新的监管方式——有着怎样的通关便捷举措,又给进口企业带来什么成效。

通过“先放后检”的监管方式,大大压缩进口矿产品的通关时长,增加企业对海关制度改革的获得感,充分体现“新海关”的“新作为”。

海关总署商检司司长 孙文康

“先放后检”监管方式出台的背景

我国是资源性矿产品进口大国,进口矿产品的质量安全与经济运行和环境保护息息相关,以铁矿为例,钢铁行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由于国内高品位铁矿石资源相对匮乏,我国铁矿石对外依存度保持在85%以上,2017年进口铁矿石10.7474亿吨,年进口量再创历史新高。2018年1-10月进口铁矿石8.92亿吨。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压缩口岸通关时长,海关总署首先在从铁矿石开始“先验放后检测”检验监管方式改革。这项改革工作是建立在长期风险监测数据和风险评估基础上的。从2015年我们就对进口铁矿石开展有毒有害元素监测,截至目前已监测3万多批进口铁矿石,从监测数据看,进口铁矿石品质情况较稳定。今年8月2日开始试点进口铁矿石“先验放后检测”监管方式改革,即海关在货物抵港后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查验和重量鉴定,对现场查验未发现存在疑似或掺杂固体废物、放射性超标等安全环保项目不合格的,及时发送放行指令,做到即卸即验、卸毕即放,涉及实验室检测的项目,在货物放行后进行。该模式实施以来,截至10月2日,已监管放行进口铁矿石17506.9万吨,平均验放周期压缩75.4%,大大缩短验放时间。根据进口铁矿石监管方式改革试行情况,海关总署经风险评估,10月19日下发第134号公告,进一步将进口铁矿石、锰矿石、铬矿石,铅矿石及其精矿石,锌矿石及其精矿石等矿产品监管方式正式调整为“先放后检”。

“先放后检”新监管方式有何变化

“先放”指进口矿产品经现场检验检疫(包括放射性检测、外来夹杂物检疫、数重量鉴定、外观检验以及取制样等)符合要求后,即可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检”指进口矿产品提离后实施实验室检测并签发证书。

传统的进口矿产品检验工作包括“现场检验检疫”“实验室检测”“综合评定及签发证书”三个环节,根据评定结果确认是否允许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先放后检”新模式则是完成现场检验检疫工作并符合要求后,即可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货物提离后再实施实验室检测、综合评定及签发证书。

比如铁矿石,以2017年为例,我国进口铁矿石10.7474亿吨,原来的通关模式是“先检测后验放”,检测周期约为10~15天,这样铁矿石就需要在港口堆放,既产生了费用,又影响了通关效率。实行“先放后检”后,铁矿石经现场检验检疫符合要求后,即可提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大大缩短在港堆放时间,减少了堆存和装卸的费用。

“先放”是指允许提前转运,海关完成合格评定并签发证书后,企业方可销售、使用。监管中发现存在安全、卫生、环保、贸易欺诈等重大问题,比如货物存在放射性超标、疑似或掺杂固体废物、货证不一致、外来夹杂物等情况,海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适时调整监管方式。

优化进出口商品的通关验放

海关总署将继续深化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牵头商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推动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能退出口岸验核的坚决退出口岸验核,2018年前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减三分之一,到2021年压缩二分之一,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另外,我们积极开展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下的第三方采信机制专项研究。下一步将总结上海自贸区等第三方采信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选取2-3种一般风险进出口商品在全国范围试行第三方采信制度,进一步推进通关便利化,营造更好的口岸营商环境。

10月23日,装载着39.3万吨巴西铁矿石的“富士山”货轮靠泊大连港散杂货码头,这是大连海关推出“先放后检”新模式后,第27船申报进境的进口铁矿石。李 进 摄

海关“先放后检”新举措对进口企业、码头以及钢铁企业释放了很大的政策红利。

“先放后检”给进口企业带来实惠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蒋一鹏

海关总署“先放后检”政策的推行,缩短了验放时间,提高了通关效率,进口铁矿石自抵港起平均验放时长由原来的15天缩短至3天。验放时间的压缩,对企业来讲就是“成本的压缩”。时间就是金钱,货物流转加快劳动,资金链周转的提速,使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以投入到环保、研发和市场拓展。对于港口而言,“先放后检”的实施则加快了港区堆场的货物周转能力,提升了码头通过能力。该项举措的实施,是海关落实降费提效,深化开放扩大进口等中央决策的具体举措。实施以来,港口企业等收获颇丰、反响热烈。

一是减少堆存费。“先放后检”大大加快了企业提货的速度,缩短了堆存时间,节约了堆存费支出。以舟山港鼠浪湖码头的保税混配矿产品销售为例,销售开证、单证流转需要约半个月的时间,结合保税混配矿原料堆放时间、混配时间,品质鉴定已超出港口给予的免堆期。据测算,自该政策实施以来,鼠浪湖码头共计发运保税矿石300万吨,假如按超出免堆期0.1元/吨天计算,按提前12天提货计算,货主可节约堆存费支出360万元人民币。

二是减少库存量。库存量对每家企业来说是双刃剑。一方面为保持企业持续的生产,希望足够量的库存来提供;另一方面,高库存占用企业大量资金,产生成本。提货周期缩短可加快原料周转速度,从而降低原料备用库存,可以说是为企业精准破题。三是降低损耗。加快货物的周转可减少货物在港口装卸作业中的损耗,一是船过船的中转模式可降低进场再出场带来的流程损耗。二是提早发运也可降低货物的水分蒸发和雨水、大风天刮风带来的物理损耗等。这部分损耗按占到总中转量的千分之一计算,可节省大量资金。

宁波舟山港是国内最大的铁矿石中转基地,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明确布局的我国可接靠40万吨巨型矿船的7个泊位中,舟山港鼠浪湖码头占据2个,进口铁矿“先放后检”提升了港口的整体运营能力。码头接卸能力得到提升。对南方港口来说,堆场资源时常紧张,是制约码头能力提升发展的瓶颈问题。“先放后检”加快码头的货物流转速度,提高堆场利用率同时可通过船到船直装的方式进行中转,提高了码头接卸能力。2018年8月2日至年底,预计鼠浪湖能增加接卸量50万吨,额外增加营业收入800万元人民币。

码头堆场利用率得到提高。“先放后检”货物周转速度加快,降低了场地的堆存压力,节省的场地压力释放出更大的空间,为客户提供混配、筛分等延伸服务,对于新建码头,可适当减少堆场面积,节约投资,达到宝贵的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促进港口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得益于海关“先放后检”新举措的施行,预计2019年鼠浪湖码头的接卸量将从2018年的2500万吨增加到3000万吨,混配矿量将从2018年的1200万吨增加到1500万吨,经济效益也随之提升,码头规模效应进一步实现。

“先放后检”是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沙钢集团国贸公司总经理 徐亮前

沙钢集团始是全国最大的民营钢铁企业、年产钢能力3970万吨,2017年,沙钢产钢量在国内同行排名第三;完成营业收入2200亿元,已连续10年荣登世界企业500强榜单。

海关总署对进口铁矿石、锰矿石等矿产品监管方式调整为“先放后检”。沙钢是最直接的受益者。沙钢是铁矿石产品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年铁矿石贸易量约5000万吨。这其中80%以上是直接进口的。

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一直以来在通关放行方面都享受着海关的优惠政策。2018年1-7月份,沙钢进口原料报关平均放行时间为2.24天。这是在134号公告下发前的数据。在“先放后检”政策出台后,沙钢铁矿石进口的平均通关时间在1天之内,部分沿海口岸基本在水尺、取样完成后1个小时内就可放行,通关效率总体提升56%。这就意味着,沙钢的铁矿石到达海港后,可在几个小时内直接从海运大船转驳至二程小船,随后直接运至沙钢的堆场待检验后用于生产。这当中企业至少有两笔盈利账:第一笔是节约入堆转堆费用。如通关放行时间较长,则矿石需入港口堆场堆放,与二程船直装相比将产生1元/吨的转堆费用。按沙钢年转水矿石1000万吨铁矿石计算,将节约入堆转堆费用1000万元。第二笔是企业库存总量控制所减少的资金占用。沙钢目前铁矿石库存总量维持在400万吨左右,“先放后检”政策实施后,如通关放行维持在1小时以内,沙钢预计库存总量将降至350万吨以内,库存总量可降低50万吨。按目前铁矿石520元/吨价格计算,全年可节约资金成本1130万元。

这两笔账算下来,沙钢预计受益约2130万元。作为海关“先放后检”政策的直接受益者,沙钢非常感谢海关做出的这一重大改革,这是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给企业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让企业切身感受到了海关在简化工作手续,服务企业方面所做出的切实努力。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