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国质联合检测技术研究院!

首页>>新闻资讯

对于CCIB、长城标志的使用采用模压等自行印制方式的产品,可否延长新旧标志使用的过渡期限?

发布日期:2019-01-14 20:47 来源: 

答:不可以。

  证书持有人应在2003年4月30日前确保自2003年5月1日起出厂的产品使用CCC标志。但对于2003年4月30日前已经进口、购进但未销售完成的产品,可以继续携带原标志,但须经地方质检部门核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