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环境实验室体系文件未规定关键检测人员应掌握化学分析 测量不确定度评价的方法。或者有规定和培训记录,现场评审时如何 判定是否掌握?
发布日期:2019-01-28 18:24 来源:
答:CNAS-CL10第5.2.1条规定“关键检测人员应掌握化学分析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方法,并能就所负责的检测项目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在现场评审中,应重点关注实验室是否有相关规定,关键检测人员是否会正确评定和使用即可。CNAS-GL34《基于质控数据环境检测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指南》中,为环境检测实验室提供了不确定度评定的四种方法(精密度法、控制图法、线性拟合法和经验模型法),环境实验室可参考使用,但不做强制要求。现场评审应关注:
①实验室是否制定了掌握不确定度评定的具体要求和评价标准。
②从是否掌握不确定度评定技术出发,可由技术评审员对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考核,以判断是否:
a)了解不确定度评定的意义;
b)了解不确定度评定的基本程序、步骤、几种方法;
c)了解不同类型的数据统计检验方法,利用t检验、F检验的判定方法;
d)掌握不同类型项目相适用的不同评定方法;
e)掌握结果表达及含义。
f)会使用不确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