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财税[2017]20号及质检总局国质检财函[2017]140号文件的要求,对过去已经征收多年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费停止征收。但在实际工作中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范围、界限划分上、给计量技术机构带来的影响方面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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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范围界限划分不清
强制检定的范围包括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按《计量法》规定,必须具备和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制定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以明确需要强制检定的范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经过几次补充和调整,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为60项117种;
二是《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
国家对已经征收多年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费停止征收,无疑减轻了企事业负担,给送检客户带来了福音,进一步推动了强制检定工作的深入开展。我院在执行此政策时,采取每天轮流指派专家在仪器收发室坐班,以确定客户送检的计量器具是否是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由于指派的专家专业的不同,很难全部掌握、识别和确认客户送检的计量器具是否是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和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有时对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造成误判现象。如温湿度表、露点仪多数用于实验室进行环境、气体检测的计量器具,但它没有列入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只满足其中一个条件, 因此它不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而标准通风干湿表是企业最高标准且用来进行环境监测,因此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但机动车检测站的配备的汽车排放气体分析仪是用于环保监测的,但没有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不应该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笔者认为强检计量器具界限判定除了考虑上述两个判定条件外,还要考虑它的用途问题。因此,要执行好停征强检费用需要掌握强检计量器具范围,准确给予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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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征收强制检定收费带来的影响
正面影响如下:
(1)推动强制检定工作的深入开展
以往企、事业单位由于受法律意识、承受能力,在被检客户中出现应送检的强检计量器具只检部分量限或指标,有的还有“二检一”等现象,致使应强检的计量器具被检量明显减少。有的企、事业为节省强检计量器具费用,对于行政许可和专业执法出据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不按周期进行检定,只有在上级部门进行考核、复查时,才不得不报检,实施停止征收强制检定收费以来,减轻了企业支付强制检定费用的负担,给送检客户带来了福音,避免了强检计量器具漏检或不捡的问题,客户对以往可检可不检的强检计量器具一律采取送检,极大推动了强制检定工作的开展。
(2)强制检定归口,解决强检不正当竞争
以往出现强检计量器具市场不正当竞争,系统内各级计量技术机构为了创收而互相争嘴,竞相压价,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法制计量管理的严肃性和量值传递秩序,在社会也造成了不好的影响,间接的为法定计量授权机构不规范检测行为和不合法收入创造了条件,在法制计量和行政许可范围内的强制检定是不允许存在自由竞争的
(3)维护法定技术机构强制检定的权威性
《计量法》规定:强制检定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实施定点、定期的检定。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申请检定,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对提高企、事业单位强制检定法律意识具有推动作用,维护了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强制检定的权威性。
负面影响如下:
(1)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强检工作量增加
据统计我院每年从事强制检定业务通常占其总业务量的1/3以上,实施停征强制检定费用后,客户对过去可送不可送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一律全送,致使我院业务量明显增加。检定人员工作压力增大,每天工作在实验室加班加点的进行检定工作,也很难按照承诺(客户送检l5个工作日领取检定证书)完成检定工作,特别是着急领取证书的客户,很难满足他们的要求,致使在客户心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2)耗费增加经费补给不足影响检测工作
以往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收费作为一种事业性收费时,当地财政部门对上缴的检定收入给予部分返还,这是很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经费保障的重要来源。而停征强检收费,带来了耗材、人力、物力费用的增加,致使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用于开展强制检定费用的经费紧张,入不敷出的现象。另外我院还有50% 的检测业务在下厂检定,下厂检测业务也有强制检定不收费的项目,这样人员差旅费、住勤补助也是占经费的一大部分,和收取检定费的收入已经不成比例,这样势必影响检测工作的开展,更谈不上计量事业的持续发展问题。
(3)计量技术机构面I临校准公司的挑战
随着停征强制检定费用的实施,私家校准公司的出现和介入,据了解哈尔滨市目前成立4家校准公司,在和计量技术机构抢占校准、检测市场,我院既要首先完成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承担的强制检定工作,因此,在与校准公司抢占校准市场上处于劣势,校准公司以其灵活多样、价格低廉、服务优质,使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无法与其抗衡,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在校准市场的份额和工作量逐渐萎缩。
(4)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工作互相推诿
实施停征强制检定费用政策的实施,系统内的授权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对客户送检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或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互相推诿、送检的仪器设备不按承诺完成现象突出,尽管我院要求对送检客户不能进行强制检定的项目都要出据不能检定的证明,以示工作不是推诿,但对客户的影响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形象。
——作者:张葳葳,王能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