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仪器设备管理直接影响到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是建设工程检测质量的保证。设备管理是检测机构工作的重要环节,如何抓住要点,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是各检测机构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从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本文从RB/T214-2017要求出发,结合建筑检测工作实际探讨出检测机构仪器设备管理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仪器设备管理
1.引言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仪器设备进行有效配置及管理,包括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对仪器设备的安全处置、运输、存储、使用、维护等,防止受污染和性能退化。确保设备在运输、存储和使用时,具有安全保障。保证设备仪器的使用功能正常,并提高运行的准确度与精准度,确保达到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与有效性的管理目的。
2.仪器设备的申购、验收
仪器设备申购应遵循市场调查、知名品牌、不重复投资的原则;选择的供应商必须是已获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及CMC标志,并已定型生产的产品。
仪器具体规格型号应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科学选择,避免出现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检测环境的实际情况和要求;量程必须覆盖检测参数数值范围且在20%至80%之间,同时现场检测设备应方便携带。
2.2 验收
新购仪器到货后,由设备使用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会同设备管理员按照装箱单清点,检查仪器设备组件及附件是否有缺损,如有缺损,立即向有关厂家反映,及时处理。
仪器设备安装及放置地点应符合要求,周围不得堆放有碍操作和对保养有影响的其它物品。对一些重要设备要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如计算机采集系统的断电保护;对一些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设备,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人身安全。
开箱验收无误后,进行安装确认。由使用部门会同有关技术人员按说明提供的方法进行仪器设备安装调试,检验仪器是否符合出厂技术条件并正常运行,若无异常,由使用人员做好初次运行的记录,并由设备管理员办理入库登记并建档。对于安装技术难度大、工作复杂的设备,使用部门应要求厂家派人指导。验收完成后,对仪器进行编号,并贴上仪器设备管理卡,注明仪器设备名称、型号、编号、存放地点、保管人。若发现异常,及时与厂家协商处理。
3.仪器设备的管理:仪器设备应按正确的方法使用及维护,出现故障应确保不影响之前的检测数据并及时进行标识处理,防止误用。
3.1 使用
安装调试完毕,设备管理员应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或校准。如果仪器设备校准时,产生了一系列的修正因子,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将修正因子交检测室负责人,由检测室负责人组织所有与此相关的备份(如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全部更新,确保在仪器使用时,修正因子得到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开机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操作人员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了解仪器性能,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大型或专业仪器设备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或在其指导下操作,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开机,以免损坏;同时检测用的仪器设备不能挪作它用,不得用于与检测无关的其它工作。对于在现场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在运输途中应确保其安全,在使用前应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核查并记录环境条件和仪器设备状态。
3.2 保养
仪器存放地点应保持清洁、干燥,仪器排列整齐,周围不得堆放有碍操作和进行正常保养的其它物品;对仪器存放地点有环境要求的,应符合规定的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日常清洁、维护、保养;当仪器设备长期不用时,每月(或每季度)通电一次,并检查仪器的完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若使用直流电,需将电池取出。
3.3 维修
操作人员发现仪器设备有过载、错误操作、显示的结果可疑、失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明显标识,通知部门仪器设备管理员、检测室负责人。检测室负责人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修复,修复好的仪器设备应优先采取检定、校准的外部证据,在不能利用外部证据的情况下,应采用内部核查的方式证明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使用。使用者应及时记录故障现象及维修情况,填写维修记录,并检查分析由于这种缺陷对过去进行的检验所造成的影响,当分析表明可能影响检测结果时,按不符合工作控制规定执行。
3.4仪器设备的降级、停用、报废
仪器设备因其技术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损坏时,根据损坏程度,填写仪器设备降级、停用、报废申请单。申请降级使用、停用的仪器设备由检测室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员核查后,即可降级使用或停用,停用的设备应及时贴上停用标签,定期保养。申请报废的仪器设备应由检测室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员核查后,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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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仪器设备检定、校准
检测仪器设备经过法定计量部门检定、校准后,由设备管理员组织检测员依据标准规范对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确认,仪器设备按确认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分别贴上统一制定的标志:
4.1 合格证(绿色)
(1)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者;
(2)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如计算机);
(3)设备无法检定,经对比或鉴定适用者。
4.2 准用证(黄色)
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
测试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检验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降级使用者。
4.3 停用证(红色)
(1)检测仪器设备损坏者;
(2)检测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者;
(3)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4)检测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者。
5.仪器设备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从仪器设备的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乃至报废整个寿命周期全过程的资料管理,并能做到设备活动都有据可查,便于追踪。
5.1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内容包括:
(1)仪器设备名称;
(2)制造商名称、型号、序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3)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
(4)验收、安装调试记录和目前放置地点;
(5)接收时的状态及验收(记录例如全新的,用过的,经改装的);
(6)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或复制品)、附件清单、产品合格证;
(7)检定(验证)的日期和结果以及下次检定(验证)的日期;
(8)仪器设备维护记录、仪器设备维护计划;
(9)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的历史记录;
(10)使用记录、期间核查记录;
(11)计量检定/校准证书或核查记录。
设备管理员对仪器设备档案进行编号管理,每年对仪器设备一览表、检定/校准计划表进行更新,并下发到检测室按要求实施。对超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对该仪器设备的检测项目停止盖章并将情况报告公司负责人处理。
6.租用仪器设备的管理
原则上不允许租用、借出仪器设备,如因特殊情况需租用或借出外组仪器设备时申请部门须填写仪器设备租用审批表,经批准后实施。
应签订租借协议,租借协议中明确规定租用的设备在租用期间公司具有该设备的使用权,且该设备在租用时期仅限本公司使用。租用仪器设备部门须建立租借仪器设备台帐,并保留租借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
7.借出仪器设备的管理
如因特殊情况需借出仪器设备时申请部门须填写出借审批表,并签订租借协议;租借协议中明确规定借出设备在借出期间借用单位负责该仪器的检定、校准,并确保仪器的正确使用及维护,如借用期间仪器受损坏需负赔偿责任。当借出的仪器设备归还后,设备所属检测室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核查,确认符合要求才可投入使用。
8.结束语
以上结合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实际从几个方面分别对RB/T214-2017关于仪器设备管理要求进行了回应,并提出了有效可操作性的管理方法,确保工程质量检测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
参考文献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
作者简介
韦翠,女,本科,广西创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从事建筑工程检测设备及质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