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近期,CNAS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规则》和《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这两份文件进行了修订,前者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补充及完善了CNAS与实验室的权利和义务,后者主要是对应《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中引用的国务院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修订的相关内容。期,CNAS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规则》和《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这两份文件进行了修订,前者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补充及完善了CNAS与实验室的权利和义务,后者主要是对应《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中引用的国务院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修订的相关内容。
关于CNAS-RL05《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2019年规范文件修订计划,CNAS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补充及完善了CNAS和实验室的权利和义务(详见附件1)。现就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2)网上公示征求意见。各相关机构及人员对该文件的修改建议或意见,请填写文件意见征询表(详见附件3),并于2019年10月28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
联系人:王荣
电话:010-67105279
Email:wangrong@cnas.org.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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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CNAS-CL05《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2019年规范文件修订计划,CNAS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主要是针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中引用的国务院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修订的相关内容(详见附件1)。现就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2)网上公示征求意见。各相关机构及人员对该文件的修改建议或意见,请填写文件意见征询表(详见附件3),并于2019年10月28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
联系人:王荣
电话:010-67105279
Email:wangrong@cnas.org.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