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国质联合检测技术研究院!

首页>>教育培训

关于举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风险与控制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8 12:30 来源:北京国质联合检测技术研究院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及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严惩数据造假行为,要求建立“谁出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明确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对原始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为了指导各环境监测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相关人员正确理解和更好地把握《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核心要求,理解并掌握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管理的内容,提高环境检测机构质量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满足监管部门管理的需要及资质认定认可中对于人员能力确认的要求,我院拟在于2019年12月27日-30日在青岛、2020年1月10日-13日在石家庄市举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风险与控制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安排有关人员参加。

    联系人:张老师 18600193303 ,010-68436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