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依法落实市场监管总局75号令《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6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全面提高工业产品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能力,现将2023年12月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政策宣贯培训时间、地点通知如下:
第五期 2023年12月19日-21日 西安市
第六期 2023年12月26日-28日 石家庄市
咨询电话:010-68436657